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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悖逆論>-4【凱歌】

一個凱歌參加「我們結婚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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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午餐后的行程并没什么值得一提之处。

  胡歌匆匆赶赴王凯所谓「看你可爱,塞钱给你」的新工作,王凯也有杂访在公寓附近的咖啡厅里,还有另一套在加泰隆尼亚广场上的街拍。

  没多久王凯就收到了胡歌一段微信:「贫钱夫妻百事哀,富贵夫夫不得闲。」似乎颇为沮丧。

  王凯还没想好要怎么让恋人振作起来,记者就开始了新一轮的问题,问他对巴塞这个城市的感觉,对人文风情的想法,王凯不怪记者异常地积极,就算他对那一行一无所知也能想象要争取到这一趟来巴塞采访他和胡歌有多不容易,一定想尽力表现,所以他能说的都说了,包括西班牙的(一杯自己没有喝的)抹茶拿铁有多甜这样的碎事。只是富贵夫夫不得闲,到现在他也什么都还没看到。

  是的,当然、胡歌那边也有同一家约访,王凯希望恋人不会怪他先把第一天能说的都说尽了,反正杂访从来也不是能难倒胡歌的事,他的宝贝能把一粒砂说出一片砾漠来。

  回到兰布拉大道上的家庭旅馆,制作组直接包下整层,确保经济太宽裕的粉丝不会想不开,里头胡歌比他早一步进门,头上抹着发胶,脸上挂着黑粉,已经不是早上在飞机里那块睡在他身边白嫩嫩的甜饼,时差还没调整过来,一脸生无可恋。

  「凯哥,等等要拍我们进屋时的反应。」

  胡歌原本是一副累到极点想向他撒娇的模样,但专门拍胡歌的一号机和三号机相当敬业,胡歌只好努力拢住表情,收好看向王凯时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真好、大家都相当敬业。

  「好,等我把隐形眼镜换下来。」

  王凯换上粗框眼睛,最迷人的眼睛被遮住反而突显了其他五官,家庭旅馆老板是对富有的中年夫妇,太太忍不住看了王凯一眼两眼又三眼。

  老板倒是不介意,仔细瞧瞧洗过脸放下浏海后换了个人似的胡歌,用西班牙语对节目组的随行翻译说他们两个很像二十五岁来异国他乡闯荡生活的小情侣。

  王凯听了翻译的话笑出眼泪,「都怪他、看起来太嫩了。」说着就伸手搂上胡歌肩膀,专门拍他们两亲密动作的五号机顿时一片忙乱。

  胡歌特别不好意思,耳朵红得要烧起来,只好故意面上装得冷冷的,怒嗔,「人家客气话你当什么真。」

  「三十五的大老粗倒是真的。」又顿了一顿,比比王凯,「心理年龄二十五的话我就认,平均被他拉低了。」

  终究也没把王凯的手从肩上拨下来。

 

 

  最著名观光区里的家庭公寓自然设计得巧思可喜,温馨扑面。

  不过对于阅历丰富的两人来说,要是显得很兴奋反而假的不得了,关于这点,胡歌早就想好要怎么应对。

  基本上就是不应对。

  在胡歌心里他和王凯的生活方式本来就特别朴实,待在一起的机会虽然不多,可也是稳稳当当,只要自己不胡思乱想的时候。

  这不是很符合节目的主轴吗,亲民感和真实感。

  他像在家里一样自自然然翻开自己那个登机箱,东西丢了满床,找到ipad和转接头后就开始满房间地找合适的地方充电。

  王凯原本在挂两人的大衣,注意到胡歌开始乱扔东西后就停下手边的动作。

  「歌歌,我都说……」

  「说什么?」胡歌坐在地毯上,特别无辜的仰起头来看他。

  「……都说了等等要出门逛市集。」

  王凯原本想说「我都说了几次别把东西朝床上扔」,话到一半觉得不对,话锋一拐,「回来再整理吧,嗯?」

  谢天谢地,safe。

  胡歌听完扬起一个格外柔软的笑容,「好呀。」

  这话说得王凯自己也有点怦然,他想不论是他或胡歌,都从没想过两人可以心无罣碍的一起去逛市集。

  然后就听到胡歌嘟哝:「这里插座都在奇怪的位置,这么大个房间就床边两个插头,一个插灯座一个插电话就没了,德国就不是。」

  说话间胡歌把床头台灯的插头给拔了。

  「喔?哪里不一样。」

  王凯知道胡歌是不吝分享自身见闻的类型,可能人生经历太多的人都会有点叨叨,生命里盛装的东西太饱满,随时会触发四溢,以前在象山拍戏时,提到年轻时和藏獒的互动都可以讲成一幕大戏,不过也从来没人对他不耐烦。

  谁有办法对胡歌那张脸不耐烦?口齿动听、言笑晏晏,谁也觉得他可爱。

  王凯还没去过德国,大部分的剧组取景会选择东欧,性价比高,建筑精巧。

  可就算去过他也乐意给胡歌一个舞台。

  「德国的插座永远设计在最方便的地方,床头也有床脚也有,书桌上也有冰箱上也有,衣柜里也有,书架上也有,有次我在一间单人房里找到九个插座。」

  除了他的恋人外究竟有谁会去数房间里的插座,王凯嘴角不禁扬起一抹笑意:「喔那他们的房间不都是洞?」

  「怎么听你这话觉得不太对头呢?」胡歌歪了一下脸。

  「我这么纯洁的话你要能听出什么来,那不太对头的一定是你。」

  房间里默默安静了三秒,两人各自压抑了一番开黄腔的冲动。

  「出门吧。」

  「对、出门吧。」

 

 

  出门前胡歌因为合约的关系还特地给服装师打理过,一身Emporio Armani 的休闲系列,看得王凯忍不住又捂脸笑了半天:「很好很隆重,很像是一副要去逛圣诞市集的样子。」

  「是啊、昭告天下往我身上扒钱。」胡歌翻了個白眼。

  扒手当然不会上来,说是去逛市集,镜头下只有他们两个,后面可是保镳加助理又有摄影师,浩浩荡荡。

  「没事,钱包放我身上呗,想要什么哥买单。」

  这话王凯倒是认真的,他一直都想,什么时候他们两个能像一般的情侣那样,出门只带一个皮夹。

  「哎哟王总真好~就知道王总慷慨,小胡爱死王总了。」胡歌嘟起嘴圈住王凯颈子,故意要亲,被王凯一掌罩住半张脸。

  一番表演的娇柔作态却不让人觉得矫情生腻,只有可爱。

  「少来。」王凯转头看向专门拍他的二号机,「这脑袋瓜里面不知道转什么,每天都有让人笑死的设定。」

  回过身来却看到「小胡」往裤兜里塞了个L牌的皮夹,摄影机正纷纷回避。

  「不是要让王总买单吗?小胡。」

  王凯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想逗逗他。

  「你懂……里面没装钱,等下有适当的时机要拿出来挥一挥,到时候王总可要给我零花,千万不能翻脸不认。」

  「盒盒盒盒盒……」王凯笑不停,「感情是花我的钱赚钱,好聪明的小胡,快来给王哥哥当秘书。」

  两人就这样贫嘴笑闹地上街去。

 

  进入十二月后欧洲各国都是灯如雪浪,火树银花。

  兰布拉大道沿途挂满金黄树灯,巴塞罗那最著名的特色之一便是高第(Gaudi)建筑,许是这个缘故,每棵树上都挂着蜥蜴造型的圣诞灯,又配合蜥蜴的图案点缀上小猫小鸟跟猫头鹰,远远瞧着是一簇簇动物园。

  胡歌没什么购物欲,只是每走几步看到新鲜的就忍不住要停下来拍一拍,手一摸上镜头处女座的龟毛自动加乘1.5,而王凯本来很善于被拍,到了恋人镜头下却开始了自我质疑的远大旅程。

  一下是不能刻意拗姿势。

  「我没拗……。」

  一会儿又是眼睛不能看镜头,不自然。

  「我真的没……。」冤枉,他明明都在看着胡歌傻笑。

  甚至有更离谱的要求,不能摆出太迷人的表情,这样太明星了,不生活。

  其实胡歌平常拍人哪有那么能折腾,只是因为他今天拍得是王凯,就肆无忌惮地在挥洒自己的概念,这胡歌知道,王凯也知道。

  走到这个地步,王凯终于决定节制一下他们家失控的残暴摄影师。王凯走上前,把相机从胡歌手中拔下来,指尖箝住胡歌的下巴提了提。

  他知道这个方式很羞耻,他知道这个方式不对。

  但这个方式也会很有效。

  「歌歌,如果你嫌我看你的表情太迷人,这我改不掉。」王凯笑得很温柔、很温柔。

  那个笑容像滚烫的月亮,危险又炽热,看着胡歌的神情好像下一秒就会让胡歌起火。

  「对、对不起。」

  现场工作人员的呼吸和胡歌的呼吸共同暂停了至少一秒。

  这么无耻的重药一下,胡歌立刻就乖回了奶猫,焉焉一息。

  王凯很满意,几句浑话而已,又穿不了他的脸皮。

  他们终于可以顺利投奔伟大的购物之路。

 

  回到公寓时两人满手提袋,王凯买得最多的是给小外甥和妹妹的玩意,光是FCB的球衣就三名前锋各给外甥买了一件,又给自己和胡歌各买了一件梅西和内马尔的球衣。

  「其实去年的金靴是苏亚雷斯。」胡歌累得直接倒在床上,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

  「因为买四件第五件半价。」王凯也觉得这样挺没道理,前锋有三个,观光客购物难道不应该是三的倍数吗?

  他只记得一片混乱之间他把梅西那件丢给胡歌,自己的英文名字是Nick,N前缀,想了半天拿了内马尔的。

  「我觉得这样播出之后我们会莫名其妙上个小热搜。」

  「王凯胡歌不带苏亚雷斯玩吗?」

 

  王凯又从袋子里掏出磁铁和明信片,递了一张圣家堂的明信片给胡歌:「你要不要给我妹写一张?以前出去玩还有办法给她写卡片,忙起来后每回出门脑袋都一片空白,贴上邮票后也只能挤出『祝好』,上次回武汉被她骂了一顿。」

  胡歌坐起身,「行!」又从王凯买得一迭明信片里选了一张贝特娄之家的屋顶:「我给伯父伯母也写。」

 

  两人在公寓里一番对话和画面传到监控室,工作人员纷纷为两人的演技叹服。

  这种在没有一丝亲密动作的寻常对话里流露出来家常亲昵,无疑是情侣的最高境界。

 

  这一头王凯瞄了眼摄像机,说他们要换衣服准备今天最后一个行程后,就用毛巾把房间里的镜头都盖住。

  他这才靠到胡歌耳边,小声问了句:「你上次写了什么给我妹?她死活不让我看。」

  胡歌桃花眼滴溜溜,眼珠一转,语气懒洋洋地:「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你当哥哥的瞎探听什么。」

  「好、秘密。」都和他的家人有秘密了,王凯飞速啄吻了下胡歌的唇,笑着摇头,径自洗澡去。

  

  

  公寓里有两间浴室,王凯出来时胡歌已经洗好,穿着宽松运动裤和刚刚买的套头城市T,昏昏欲睡倒在床上用手机的模样看得王凯下腹一阵热。

  但也只能暂且压着。

  「歌歌,我们该出门了。」

  他们还有一个晚餐的行程,订在十一点,北京时间的清晨六点。这次的节目和巴塞罗那的观光局也有合作,相比欧洲其他地方,巴塞是有名的不夜城,不少餐厅都开到凌晨三点,两人要去当地一家有名的餐厅吃红酒焖鸭。

  胡歌听了王凯的话坐起身,却又没有更多动作,那对灵动的桃花眼少见地有些呆滞,突然间胡歌叹口气:「凯哥,我觉得我果然年纪大了。以前好像没什么工作觉得做不得,在什么时间去做也不计较,现在居然开始有不想做的事。」

  王凯坐到他身边:「是人都会有不想做的事,和年纪无关。」

  「可我感觉自己好像比以前不知足了。」

  胡歌托着腮望向恋人。

  「尤其是你在身边……。」

  「我老了,却又还不够老,还没有老到可以放心不知足的时候,在这么尴尬脆弱的年纪,走不动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王凯很认真想了下。

  柔声说:「没事,你吃不下就别吃,我来吃就好,我们只是去应个卯。」

  胡歌听完,神情空白了三秒,噗哧一声笑出来。

  「就你那个胃,还想在早上六点吃什么油腻的红酒焖鸭,也不怕胃疼。」

  然后迅速站起身来,戳着王凯怕痒的后腰,「快快快我们要迟到了,走吧走吧。」

  王凯皱眉,「你可别勉强,还有这么多工作呢。」

  「没事啦。」胡歌说:「是说凯哥,你脑袋里现在是不是有个特别厉害的机制,专门把我说的歪话自动删去,只留下重点然后翻译。」

  

 

  王凯沿途一直变着法子告诉胡歌,他说的没有一句是歪话,听得胡歌耳朵长茧,其实胡歌也没真觉得自己在说歪话,他刚刚不过就开开玩笑,没想到王凯却看得很真。

  胡歌很想用鸭肉堵住王凯的嘴,或用自己的唇堵住王凯的嘴,然而现实面来说都不可行。

  在餐厅里胡歌难得的一直吃吃吃,偶尔说上一两句应付镜头的话,鸭肉很香,炖得很嫩,虽然时间点不太对,但也不妨碍食物的可口。除了好吃之外,他更不想让王凯吃太多,只好自己猛吃,多吃一点。

  就像中午那杯抹茶拿铁,浓郁得让人头痛,比他曾经喝过的任何一杯抹茶拿铁都甜,他的直觉反应就是一滴也不想让王凯沾到,于是立刻拿开了。

  在出发前他以为和恋人一起工作,尤其是眼下这种工作,应该会很容易,很惬意,可事实证明所有的事都是一体两面。

  总逃不开因爱生忧,因忧生怖一局。

  总逃不开因爱而生的软弱。

  胡歌想或许他已经等了很久很久。

  他压抑克制了自己太久,敬业、求全,生生活成了一个画中仙。

  他一直想告诉世人自己满是劣根性,不是画里人,但就没有人相信,于是他渐渐也不说了。

  他曾经有一度以为他再也不会说,不会喊累不会生气,不会嫌弃事情不合理,全部都放在心里靡烂便算。

  只是他终究等来了一个王凯,证明他还是软弱的,耍赖说自己年纪大了,也不会被谴责,于是他就说了。

  也许人一生也只是在等一个人,能让你在懈怠的时候不脸红地找找借口,至少对于苛求完美的胡歌而言,这样就已经是很难、很难了。

  

  巴塞罗那大部分事物都很浓郁,需要奶的就加了特别多奶,要用上糖的地方就掺了特别多糖,就像眼前这杯爱尔兰咖啡,威士忌也完全压过了咖啡的味道,每一处都浓墨重彩。

  胡歌喜欢这个地方,因为他不是这样的人。

  他不是看准了一根钉子,就会拿个榔头来一敲到底的人。

  而王凯是,所以这个地方真好,他真庆幸和凯哥来了这个地方。

 

 

  王凯一直在估算胡歌吃下去的量,准备到胡歌差不多饱的时候随时叫停,他放任胡歌吃,只是觉得胡歌应该会饿,可不是看不出胡歌在打算些什么。

  他们坐在一张小圆桌上,胡歌坐在他的左手边。

 

  据说左边是恋人坐的位置,如果你把一个人看成朋友,会把他放在你的右手边,如果看成恋人,会放在左手边。

  王凯在和胡歌交往后看了一些心灵书籍,拓展些不同思路,不然他有一天应该会因为读不懂胡歌而成魔。那些无聊书里的其中一章就是提到这件事,他觉得很有趣,后来他上网查,发现关于这件事有两种解释:

 

  一种是因为人的情感由右脑主管,所以视野的左侧,左手会接触到的东西,都和右脑有关,所以会把心爱的人放在左手边。

  另一种是因为大部分的人惯用手都是右手,靠右手攻击、靠右手抵御,所以会把想保护的事物放在左手边,因为放在左手边的事物可以靠右手保护,也因为左手边是比较脆弱的那一边,所以人愿意把自己脆弱的一面献给自己的爱人。

  王凯偏好第二种解释,其实真相是哪一种他也不在意。

  只是现在胡歌就坐在他的左边而已。

 

  「好啦,别吃啦。」

  这份晚餐的饮料和主菜其实是王凯配的,只是他没想到爱尔兰咖啡这种东西也可以让他的恋人喝倒。

  王凯尝了一口,还真的是挺热辣的,西班牙的东西够实在。

  因为胡歌醉了,原本的晚餐后散步的计划也顺势取消,整个组都可以提早回去休息。

  

  睡到半夜时王凯被翻来覆去的胡歌吵醒,胡歌睡前喝过酒,睡得很深,王凯只喝了点红酒,以他平常在喝的量,还不足以碾过时差。

  胡歌翻来覆去的原因是因为蚊子,城市衣虽然宽松,却不怎么散热,加上胡歌喝了酒,蚊子就向本来体温便偏高的胡歌飞去。

  蚊子而已,亚洲也不是没有,只是十二月时倒没有像在巴塞罗那这样猖獗至此。

  不愧是地中海。

  王凯翻了身躺下,胡歌一个大活人,还是个大男人,被蚊子叮其实也没什么,蚊子叮完也就走了,可王凯就是睡不着。

  过一会终究是坐了起来,好好好,就承认他受不了胡歌被叮,也没有那么丢脸。

  认命爬起来开灯,刷手机打蚊子,感觉自己是世纪好男友,又把胡歌那件不透气的城市T给扒下来,管不了被红外线镜头拍下来成什么样子了。

  这期间胡歌都睡得死沉死沉,不管是王凯在打蚊子,为他扇风,还是把他的衣服给扒光,胡歌都没有醒。

  搞得王凯越想越气。

  好啊只要醉了睡熟了谁都可以这样扒你是吧。

  一腔闷气也不知道要找谁抱怨,翻着手机微信知情人也就那么几个。

 

  然后他刷到一个备注:「圆红红不是方红红」

  ──是我。

  ──就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胡歌不要一杯倒吗?

 

  「圆红红不是方红红」

  ──我就说四句。

  ──他以前还是三杯倒的。

  ──然后他被某人接管这么些年后变成一杯倒。

  ──自己负责。



TBC.





寫到第四篇的時候終於可以說一下寫這篇的契機。

我上個月去巴塞隆納住了一小段時間,不長不短,不需要太嚴謹的安排,去了幾個景點,散漫亂晃,然後一直覺得這是個我擔會喜歡的地方。

文化底蘊豐富,溫暖、不夜城,足球,而且很有人情味。

尤其高第的建築,表面上斑爛到虛幻,內在卻井然有序,智慧嚴謹到一個很不可思議的地步,好像胡歌。

像胡歌的建築座落在一個很像凱哥的城市裡。

於是我忍不住揣想了一些他們如果生活在這裡,會是怎樣的情節。

因此文裡有些段落行進起來不是那麼「小說」的節奏,描寫得可能會有點太細,收放不算好。


還有就是感覺上篇有一些地方可以稍微解釋一下wwwww


--首先是大家都很有共鳴的,星巴巴過甜的抹茶拿鐵,是的星巴巴的抹茶拿鐵一向過甜,台灣星巴巴的抹茶拿鐵很甜,雖然可以要求說要幾分糖,中國的也很甜我知道,因為家人的關係我每年都會去上海住一段時間,也去過其他城市。

不過話說回來,歐洲並不是每個國家都有抹茶拿鐵,星巴巴也是挺在地化的,好喝的程度和當地食物的好吃程度基本上成正比,所以英國的星巴巴差不多是全世界最難喝的星巴巴,非常非常苦,沒有抹茶拿鐵。奧地利,荷蘭,匈牙利和捷克也沒有。巴塞隆納有,而且還挺濃郁的,所以我喝到的時候有點訝異,不過喝起來是台灣的兩倍甜,糖的能量超乎你的想像。

所以第三篇裡寫到抹茶拿鐵,歌寶說「好意外」,應該算是基於歌歌去過好幾個歐洲國家會有的正常反應(如果他有喝當地的星巴巴),也因此他連讓凱哥嘗一下都沒有。感覺凱哥喝下去應該會中毒。


--關於蚊子,歐洲大部分的地方都沒有蚊子,也沒有蟑螂,所以歐洲人滿懶惰的(不是),可以等盤子堆到天花板高的時候再洗。不過西班牙倒是有蚊子,而且巴塞隆納直到十二月都還有蚊子,文中凱歌住在蘭布拉大道,蘭布拉大道那裡人多,比較溫暖,所以蚊子很好活,也打不完。但出了那一區,就沒什麼蚊子了。


--最後是插座,只能說德國人真的很注重實用性,慕尼黑,柏林、斯圖加特,科隆,不論房子新舊,都很容易找到插座。巴塞隆納就很讓人困惑,旅館的插座都孤伶伶一個在一些離床和桌几很遠的地方,西班牙人不需要充電嗎(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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