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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悖逆論>-6.1【凱歌】

一個凱歌參加「我們結婚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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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也那早从圣诞节那日便开始撒起扑天大雪,连日未歇,粉妆银砌,胡歌步下欧洲跨国航线的小飞机时只觉柳絮乘风满眼,他们每个人都把自己包成了颗球,从最底层的发热衣、长袖、毛衣、长风衣,纯羊毛围巾和罩耳毛帽,再到口罩和雪镜,所有人类能穿上身的设备都穿上身后,仍旧从每一片露出的皮肤开始冻进骨子里,偏偏王凯还是个不安生的主,在飞机上闷了三个小时下来时第一件事就是在找讯号连网络。

  王凯是不爱戴手套的,那会防碍他滑手机,纵使在这种天气下不得不套上,他也坚持要戴露指的款式。

  多好的触控用手套买不到呢?──胡歌心烦地想。

  在这样的天气里曝露在空气中的手指不用几分钟就开始干躁、发紫,通红,那高额保险的手似乎有点冻伤。胡歌看在眼里特别心疼,几番去看王凯的指尖,想要直接伸出手去捉住,可当着这么多人,没在拍摄的时候又觉得不合适,只好一回两回地看向王凯,但雪镜把他的眼神掩盖得太结实,王凯压根没注意到,还开始兴致勃勃地拍照,维也纳繁复华丽而大气的建筑群似乎十分对上狮子座的口味,比起在巴塞罗那时有兴致地多。

  所以当王凯注意到胡歌在生气,已经是胡歌说要直接先回饭店再出门的时候。

  节目组自然没有意见,天气太冷,相较起来巴塞简直像是在过夏天,一伙人自然不可能全副武装地直接来,大部分都想歇息补充一下热量,搜刮出更厚实的衣服后再行动。

  唯独王凯却知道胡歌不是这么个性格,胡歌对所有新鲜的事物都抱有异乎寻常的好奇心,在这方面最像个孩子,总要抢着去看,又是特别以工作为先的人,虽然说先回饭店是合理的决定,但一般来说胡歌不会表现的如此迫切,甚至有些焦躁。

  可王凯对于胡歌的焦虑却又完全理不出半点头绪,而且他的动物直觉隐隐告诉他,胡歌笑容下的暴躁是针对自己。

  ……他刚刚做了什么吗?

  走进三百年公寓改装成饭店的大楼里,一脸懵的狮子乖觉地跟着暴躁的猫,搭乘会嘎吱嘎吱叫、需要手动操纵的电梯往顶层的双人房移动。猫暴躁地拉开第一层罩住电梯的雕花铁门、暴躁地拉开第二层电梯的折迭木门,又暴躁地把两层门分别关上,然后更暴躁地去戳电梯少说经历了一百年的木制按扭,虽然狮子很想和猫说他们不要跟随时可能会垮掉的百年产品过不去,但猫从头到尾都没回头看狮子一眼。

  狮子非常肯定,他刚刚不是做了什么,他刚刚一定「做错」了什么。

 

 

  然而王凯搜索枯肠了半小时,还是想不出他究竟干了什么好事,他除了下飞机提领行李乘车和刷手机这些单调的事项之外,碰也没碰胡歌一根手指头。

  说不定就是一根手指头都没碰的关系,那他要不要……在王凯胡思乱想之际,胡歌碰碰两下把自己坚固的Rimowa登机箱摔在地上,刷刷地调整密码锁,又是碰一声后把行李箱的壳压到墙上。

  --王凯觉得他还是不要轻易下结论为好。

  气势之凶狠,连胡歌哗啦啦地把行李丢到床上时,王凯都对于要不要开口劝诫他犹豫了一瞬间,但转念想想原则不可废,王凯还是试着开口:「歌歌……。」

  「拿去、擦一擦。」

  王凯话还没说完,胡歌就从那堆行李中捞出一条护手霜丢过来。

  「哎……好。」偶尔认耸一下也没关系,还是不要在敏感时刻去讨挠好了。

  胡歌过去当然也有气生得莫名其妙的时候,情绪本来就变化飞快的一个人,交往了快四年,王凯对于该怎么处理还是很有心得,磊落或不磊落的手段都不少,只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出现在工作场合中,还是在有摄影机随时在拍他们的情况下,很多方法都施展不开。

  于是王凯只能先默默观察,百依百顺。

  「手伸出来。」

  胡歌拿了一罐指缘修护油坐到王凯身边。

  王凯马上迅速把手摊开,彷佛已经被同一个客人投诉了十次的客服中心。

  胡歌一语不发地把王凯指甲周围窜起硬皮的地方涂过,又拿了罐药膏来擦在冻裂的指尖上。

  这么一系列动作下来,王凯才发现自己的手冻得有些严重,在这之前他都未曾留意。

  不过男人嘛,也没那样娇气,最近更没有广告要拍,还不算太糟。

  这时胡歌拿来一双手套,不露指的,特别厚,「外面冷,再冻得伤上加伤不好,戴着吧。」

  王凯是最不喜欢那全指手套的,正想拒绝,抬起头来却看到胡歌平常一对弯弯的桃花眼,由上而下,睁得和他一双鹿眼差不多圆地瞧着他。

  都把桃花眼睁成鹿眼大了……。

  「宝贝儿你说得很对,应该戴着。」

  说完不顾室内暖气的高温立刻戴上。

  识时务者为俊杰。

 

 

  王凯还是没琢磨出胡歌究竟怎么回事,当他们移师到餐厅时胡歌像是已经好了,浑没刚才的危险气息,好似之前豹变的猫咪只是一场梦。

  警报解除……王凯揉揉眉心。

  只能说爱情与生活的维系便是这样将将就就,不能每件事都拿来放大处理。

  心里一松王凯便饿得很,低头苦嚼了许久才注意到胡歌玩味凝视自己的目光。

  「好吃吗?」

  「食物不错,就是暗了点。」

  王凯无奈看了下桌上一盏烛台,头顶的灯用轻纱包裹起来。

  胡歌鼓起脸笑,「这种店本来就要暗的,越好的店越暗。」

  「可我不喜欢来这种很暗的店吃饭,这西方的食物光看都不一定搞得清是什么了,还摸黑吃,只要想到可能会吃到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就觉得难受,吃东西不能吃得清楚的话多让人心烦……。」吃货自有一套不可违背的道理。

  这样彼此在黑暗中放松地凝神细瞧,又觉得胡歌情绪好像还没过去。

  果然胡歌淡淡瞥了他一眼,他们餐桌上的这几个镜头已经结束了,离正在吃饭的摄影大哥们有些距离。

  「那你怎么老摸黑上床呢?」

  王凯一笑,淡定地回:「在床上……哪怕吃到什么不吃的,我哪里都想吃──只要食物愿意。」

  立刻就被胡歌的雪靴招呼了一脚。

 

 

  有人在被子底下摸他的手--王凯睡到一半模模糊糊地感觉到。

  却也不是什么情靡烂感的抚摸,像是有人试图挤出他指尖上的所有寒意,融化在梦中彷佛有一团加热过的棉袄钻在他手心。

  后来那双手捏着他一根根手指包进掌心里,那手掌不大,就算他没醒,他也知道那只会是胡歌的手,于是他用力回握住。

  好像握住了太阳--虽然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刚刚捕捉的其实是月亮。

  原来月亮也会因为想温暖什么而发烫。




TBC.





和6.2一起的話太長了

幾張圖概念一下










(最後一張,我只是想吐嘈一下w下雪後世界各國的人類都一樣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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